支持技术改造和促进节能减排硬性约束上提出了更为具体的目标和要求。《规划》提出要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一般装备基本实现本地化、自主化,大型装备本地化率达92%以上,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规划》对产品结构升级提出了具体目标: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60%以上的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钢板和低中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等产品生产实现自主化,关键钢材品种自给率达到90%以上。在节能减排方面,《规划》提出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综合能耗不超过62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用新水量低于5吨。《规划》还增加了减排指标: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低于1.0千克,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1.8千克,二次能源基本实现100%回收利用,冶金渣实现近100%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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